张家界武陵源全面贯彻《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》
张家界旅游网 2011-10-02 16:40:34 阅读:
9月29日,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全面启动《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》宣传贯彻工作。据了解,《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今年7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。
武陵源高度重视本次宣传贯彻《条例》工作,将10月份定为集中宣传月,“十一”旅游黄金周列为集中宣传黄金周。期间,管理部门将深入核心景区、黄龙洞、宝峰湖等游客集散地,利用电子显示屏、宣传橱窗、青年志愿者服务窗口及时公布《条例》全文,在各服务点为中外游客发放《条例》宣传单。与此同时,管理部门还将在城区交通要道、各演艺场所设置宣传《条例》的拱门、横幅或气球,并向景区、社区居民派发《条例》单行本。通过这些措施,武陵源力争《条例》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,做到家喻户晓、人尽皆知,在全社会自觉形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的共识,进一步推进风景名胜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。
武陵源风景名胜区,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。经过二十多年来的建设发展,武陵源已经拥有世界自然遗产、世界地质公园、全国首批5A景区、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等多个国际国内桂冠,成为湖南风景名胜区的重要名片。本次《条例》的宣传贯彻和颁布实施,对推动武陵源风景名胜事业进步,促进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