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4月5日(星期六,清明节)放假,4月7日(星期一)补休。清明节属于四个免费通行的重要节假日之一,按照规定,放假期间高速公路将继续对小车(7座及7座以下)实施免费通行。
出品:张家界日报全媒体
◎张家界日报 ◎张家界新闻网 ◎张家界日报官方微信—掌上张家界 ◎掌上张家界微站 ◎掌上张家界APP ◎张家界日报新浪微博 ◎张家界日报腾讯微博